經濟日報記者林奕榮/綜合報導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與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的行賄案判決出爐,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宣布,撤銷部分二審判決,朴槿惠及李在鎔有罪部分發回首爾高等法院更審,無罪判決則維持原判。
南韓Kospi股價在判決出爐後一度上漲0.3%,三星電子股價一度下滑0.6%。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行賄案終審判決,最高法院以程序問題為由,發回高等法院重審。圖為2017年韓國民眾示威抗議時製作的反朴海報。記者王惠琳攝影
朴槿惠在親信干政的「閨密門」醜聞風暴中遭彈劾下台,她與親信崔順實都因賄賂等罪名分別遭處25年和20年徒刑。由於南韓公職選舉法適用於總統等公職人員的特定犯罪行為,賄賂罪名應獨立宣判。然而,一、二審法庭皆針對朴槿惠的多項罪名合併宣判,最高法院因此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也裁定,三星集團贈與朴槿惠密友崔順實女兒的馬匹為賄賂,藉此贏得朴槿惠支持,涉及不當請託,暗示朴槿惠協助他爭取三星集團繼承權。這項裁定推翻了二審時的判決,當時認定這些價值34億韓元(280萬美元)的馬匹並非行賄。」
今年51歲的三星副會長李在鎔涉入朴槿惠親信干政醜聞,2017年因行賄、洗錢、背信、對國會作偽證,遭檢方求處12年徒刑。南韓法院一審判處五年徒刑,李在鎔遭關押近一年後,高等法院改判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四年,李在鎔因而獲釋。由於李在鎔否認犯罪,他與南韓檢方均再度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