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地產王
買賣房子除了看實價登錄,公告現值也是參考之一,就有民眾好奇,親戚想以「公告現值」跟他買房是否可行?多數網友認為,公告現值雖有參考價值,但畢竟與市價差異太大,正常人根本不會想以現值賣房,也勸原po別再跟這個親戚往來了!
民眾在臉書「買房知識家」發文,透露收到親戚的要求,希望以公告現值收購自家的透天厝,對方還宣稱能再加價一點錢,並且強調「之前兩間房也是這樣買的」,好奇親友的說法是真的嗎?
文章吸引網友留言,輿論幾乎一面倒批評這名親戚,認為想用公告現值收購透天的想法太自私,並且表示「公告地價便宜到爆...他是要來騙你唷?」、「買公告地價,基本上等於是用送的」、「如果賣房子,當然越高價越好」。
也有人警告原PO,強調親友的行為很自私,還建議表示「問他名下的房產願不願意以公告現值賣給你?」、「這比一些不良房仲還過分欸」、「叫他不要欺負不懂的人」、「這個親友可以不用來往了」。
根據新竹縣政府地政處介紹,公告現值(即公告土地現值)針對直轄市或縣政府對於轄區內土地,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將地價相近的土地劃為同一地價區段,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並於每年1月1日公告,一般作為政府課徵土地增值等稅賦之依據。
根據宜蘭地政事務所說明,公告土地現值作用之一是土地移轉時課徵土地增值稅之依據,因為一般人之心態,課稅時總會希望稅基愈低愈好,因此現行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等相關法令,雖然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確實反映地價動態,接近正常市價,但地方政府限於民意,考量大多數人稅賦負擔,大多未能調高公告土地現值到市價,使得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之間仍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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