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23)日拍板都更條例修正案,增訂地方可設置住都中心、讓都更遍地開花,以擴大都更能量,六都可望先行;都更三法上路後,明年都更能量將倍增,不含危險老舊建物的都更案,每年將擴增至120案以上。
都更條例修正重點與效益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都更條例修正案,增訂租稅誘因、地方設置住都中心等多項機制,以利都更推動,未來連同危險及老舊建物加速都更條例,及立法院審議中的國家住都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都更三法」多管齊下,將引爆國內都更案快速成長,帶動龐大商機。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都更條例修正案明年上半年若能通過,預估明年「都更能量倍增」不會有太大困難,今年以來到10月底,已核定的都更案有50案,年底前可能有60案,這已是近十年來最高。
明年可望倍增到120案以上,這不包含危老建物都更案。內政部預估,危險及老舊建物都更案明年起,預計每年要推動500件、1萬戶。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這次都更條例修正案,增訂各級主管機關可設置專責法人或機構,協助都更推動,以擴大政府主導都更能量。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已明訂國家住都中心的設置,主要是要落實興辦社會住宅等政策,並推動全國各都市舊市區及策略地區都市更新。未來地方政府也設立住都中心後,將可遍地開花,中央與地方全面動員推更都。
官員表示,目前地方要設住都中心,只能引用地方自治條例,但地方議會會有不同意見。台北市已成立,新北市也規劃設立,但就卡在地方議會,未來都更都條例增訂法源,有助地方設立住都中心。內政部預估未來國家住都中心設立後,六都都會有興趣成立這類行政法人,甚至基隆、新竹等其他縣市也會跟進,對民間都更案具有激勵、示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