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周麗蘭/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疑似收受綠能業者賄賂自3月9日遭羈押2個半月,經律師聲請交保後,雲林地方法院2日開庭審理,裁定300萬元交保。至於同案遭羈押的鍾姓包商,前天也被裁定150萬元交保,但他直到昨天才籌足金額。
昨天沈宗隆妻子、兒子在法庭外等候消息時,沈妻表示,她只擔心丈夫的健康,終於能夠交保,他可以得到較好照顧。
沈宗隆獲交保之後,妻子及兒子陪他走出地檢署,媒體詢問「心情如何」、「健康如何」?沈宗隆回答,「感謝大家,健康還好,謝謝」,隨即上車返回土庫家中。
達德集團在雲林縣開發綠能時,傳出該公司人員行賄議長沈宗隆、部分議員,今年3月雲林地檢署搜索達德集團相關幹部、議長沈宗隆、3名議員住處及服務處、縣議會黨團辦公室、鍾姓包商住處後,3議員獲交保,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議長沈宗隆、鍾姓包商等3人遭羈押。
潘正綱於4月被諭知30萬元交保;沈宗隆、鍾姓包商5月5日遭雲林地檢署聲請延押2個月。
不過,雲檢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鍾姓包商,雲林地院前天下午開庭審理,檢方陳述鍾對於案情已有交代,沒有羈押必要,法院裁定15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也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鍾直到昨天才籌足錢交保。
針對沈宗隆的律師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法院昨天下午開庭審理,沈妻、兒子則在庭外靜候。
雲林地院表示,針對沈宗隆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案件,合議庭經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後,考量檢察官認為此案偵查進度及相關證據均已保全,當庭裁定停止羈押。
雲林地院還說,被告沈宗隆固然准許停止羈押,但仍具有羈押的原因,只是必要性上已經有其他替代手段,因此准予300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且命被告沈宗隆不得和本案共犯或證人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