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綜合報導
內政部今(29)日發布統計通報指出,2020年底全國低度使用住宅(俗稱空屋)共87.6萬宅,空屋率約11.94%。其中自然人擁有74.2萬宅,法人擁有13.4萬宅。內政部分析,法人持有空屋情況較為嚴重,空屋率接近三成,若僅看非不動產業、非營建業法人,也達到兩成以上;換句話說,法人囤房情形較為嚴重。
根據內政部統計,2020年底全國空屋約87.6萬宅,其中持有一到三房者持有的空屋宅數共69.3萬宅;持有四到九宅者持有空屋宅數共7.2萬宅;持有十宅以上者持有空屋宅數則高達11.1萬宅。
內政部今(29)日發布統計通報指出,2020年底全國低度使用住宅(俗稱空屋)共87.6萬宅,空屋率約11.94%。圖/聯合資料照
若觀察六都,新北市有15.2萬宅空屋居冠,高雄市有11.7萬宅居次,台中市10.5萬宅、桃園市10.2萬宅、台南市7.8萬宅、台北市6.8萬宅;若看空屋率,台南市13.8%居冠,桃園市13.29%次之,依序為高雄市12.7%、台中市11.36%、新北市9.87%、台北市8.1%。
進一步分析自然人與法人情況,自然人持有空屋74.2萬宅,空屋率為10.79%;法人則持有13.4萬宅,空屋率為28.95%,而其中非不動產及營建業法人持有7.4萬宅,比率為21.89%。
而囤房越多者,空屋比率也相對高,全國持有十房以上者的空屋率達到30.57%,其中持有十房以上的自然人,空屋率約18.74%;持有十房以上的法人,空屋率高達33.47%,若僅看非不動產及營建業法人,比率也有24.3%。
內政部表示,若就多屋者持有宅數觀察,可顯示法人持有多屋者的住宅閒置現象相對較為明顯。
內政部官員表示,這份統計有別於過往以房屋稅籍資料為基礎,首度採取建物登記資料來進行低度使用分析,可區隔出住宅持有身分別,並進一步分析法人、自然人持有情形。
所謂低度使用,是將每年11、12月平均用電度數低於60度的住宅,界定為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是目前統計方法中,最能夠接近「空屋」概念的一種,因此低度使用住宅也常被稱作空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