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隆揆/台北報導
林姓男子日前大雨夜在北市萬華區步行與房仲業者于姓男子擦身而過,于突然拿出長約廿公分的藍波刀,朝林的身體猛刺十餘刀,直到刀穿刺「卡」在林的左手掌才停手;于隨後被警方壓制逮捕,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以殺人未遂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據了解,以開計程車維生的林男(四十三歲)家住萬華區莒光路,十一日深夜十一時許,他將車輛停放在住家附近停車場,步行返家途中,在莒光路的騎樓與于擦身而過。
于男行經大樓騎樓時,先是靠近自己的單車,再與迎面而來的林男擦身而過,隨後馬上轉身持刀猛刺林男。 記者李隆揆/翻攝
于嫌(五十七歲)突然抽出一把藍波刀,朝林男背部大力刺下,林男感覺一陣刺痛欲轉身查看時,又遭于狂刺十多刀,過程中兩人一度扭打在地;監視畫面顯示,于男當下持刀亂刺,凶狠程度連藍波刀的刀尖都折歪,最後因刀子「卡」在林男左手掌上,于男才逃離現場。
由於案發地與莒光路派出所不到百公尺,警方聽聞林男呼救聲,隨即前往查看,並冒雨追捕逃跑的于嫌,迅速將于壓制逮捕。
據調查,于嫌與被害人並不相識,案發當晚他身穿黃色輕便雨衣,騎單車到騎樓內,徘徊多時才犯案;他被補後供稱,是林男先瞪他、還罵他是狗,又要拿棍子打他,「所以我才拿刀刺他。」
至於凶刀來源,于稱「是從傷者身上搶來的」,一下又說「在單車車架上發現」,後來又改口說「是上天給的禮物,要我保護自己。」
于嫌向警方自稱無業,還強調自己沒精神問題,但事後被查出從事房仲業,犯案前一天還在上班,于的同事說,于從事房仲工作七年多,除個性較孤僻外,平常人還蠻好的,看不出有精神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