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璧珍/彰化報導
多行不義必自斃?花壇鄉泰琩電鍍廠成立15年,已轉手6次,多次因違規遭罰,15日終於在檢察官高如應穿著青蛙裝親自下溝後,抓到該廠偷埋暗管排放有毒廢水,但現任的登記與實際負責人均稱管子不是他們埋的;檢方往前追到第3任股東,推說暗管是第1任的老闆埋的,而這名老闆已於多年前因癌症去世了。

檢方16日傳喚泰琩的實際負責人邱秀琴與登記負責人黃崧溢到案複訊後,以2人涉嫌違反水汙法排放有害健康物質,各以30萬元交保;根據《水汙法》,2人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察官高如應雖認同邱、黃2人可能不是暗管的始作俑者,但排放有毒廢水到灌溉溝,危害農田,惡性重大,當場指揮保七總隊警方查扣泰琩與鑫和成的現場生產機具,並由環保局進行勒令停工的行政作業。
根據環保局資料,泰琩雖領有排放許可,但卻經常在排放設備上動手腳,以致放流水經常超標,環保局從100年至今稽查16次,其中5次有問題而予告發,環保局懷疑業者偷埋暗管,報請檢察官高如應指揮偵辦。
環保署中區稽查大隊透過管內攝影,懷疑暗管的位置就在泰琩所在的花壇鄉口庄街343巷口 加蓋的路面底下,前天由檢察官高如應帶隊前往搜索,高檢與稽查人員一起穿著青蛙裝下到灌溉溝,忍著惡臭,鑽進路面底下確認位置,並倒入紅色試劑,終於取得證據,將業者繩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