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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寶徠豪宅1.3億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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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家位於台北市信義計畫區的「寶徠花園廣場」17樓豪宅,已由台北地檢署委託房仲業者以1億3000多萬元出售,買主已將錢匯入台北地檢署執行扁案不法所得及罰金的執行專戶;這是北檢執行扁案罰金3年多來,首度出售扁家資產,也是執行金額最多的一次。

賣到好價錢前總統陳水扁的「寶徠花園廣場」17樓豪宅,已由台北地檢署委託房仲業者以1億3000多萬元出售。(本報資料照片)

扁家豪宅的買主是誰?北檢對買主背景、交易金額及過程,均拒絕說明。據透露,扁家寶徠豪宅,扣除仲介、手續費等相關費用,進入北檢專戶的金額,約為1億2、3000萬。

房價7年增值1倍

對照扁家7年前以1億2000多萬買下兩戶寶徠豪宅,北檢賣掉1戶就得款1億2、3000萬,顯示扁家寶徠房價短短7年就增值1倍。

北檢表示,錢尚未繳入國庫,暫存專戶內,北檢執行科將繼續執行扁家另戶寶徠房產,等執行金額足以追繳扁案不法所得及罰金後,再將款項全數繳入國庫。還有一間寶徠要賣

檢方調查,96年間,吳淑珍為規畫陳水扁卸任總統後的居所,中意寶徠花園廣場大樓,擬購買2戶;1戶供扁珍和兒媳居住,另戶則供女兒一家居住。

珍找到高興昌負責人呂泰榮姊姊呂和霖出面代購,96年7月購買11樓之1和17樓之1的2戶房屋,總價1億2404萬。

吳淑珍把放在黃芳彥處的6000萬,提出4000萬做為2戶房屋頭期款,餘款做為每戶1000萬裝潢費。

97年3月間,呂和霖權充出租人,由陳水扁、陳幸妤各簽訂1年的假租賃契約,言明1年後將所有權移轉登記。扁案爆發後,特偵組認定2戶豪宅是貪汙所得,自98年間查扣迄今。

捨法拍由房仲銷售

去年10月,北檢為執行扁案罰金,捨棄以往採行的法拍方式,委託信義房屋銷售扁家寶徠17樓,登記坪數113坪、室內面積約60坪的豪宅及車位,開價1億6888萬元。

銷售期間,部分買家看屋,對客廳陽台面對一大片墳墓,有所顧忌;也有人得知屋主是扁家,擔心法律問題而打退堂鼓。直到月前,終於有人感興趣,經討價還價後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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