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芃、吳泓勳/台北報導
誠品有意買下台北文創大樓商場、誠品行旅產權,為松菸BOT案「解套」。但台北市文化局、財政局、和財政部促參司口徑一致的說:「於法不合」。
誠品想買松菸,政院表示於法不合。(截取自誠品行旅 eslite hotel Facebook粉絲頁)
文化局表示,松菸BOT契約明定「契約不得轉讓」,除了甲乙雙方(即市府和台北文創)另有約定,台北文創都不得轉讓權利義務、當事人地位;否則除轉讓無效,並視為違約處理。
財政局長蘇建榮強調,根據《促參法》規定,如果有重大事件、營運不善等情況,須經主辦機關(北市府)同意才能轉讓。現在沒有經營不善,但,是否算「重大事件」,還需要法理認定。他表示,如果台北文創真的要賣,和北市府的合約就要修正。
財政部促參司強調,BOT案最初是透過公開招標,契約對象是北市府與台北文創公司,依《促參法》規定,不可以透過議定轉讓的方式,將契約權轉給別人。促參司官員說,初步來看,如果要由誠品來承接松菸和商場旅館的產權,依照法律程序,應該先中止契約,重新公開招標再談過,而不能透過議定「私相授受」。
市長柯文哲則說,對北市府而言,最重要的是錢要能收到,以及園區要真正對台灣的文化產業發展有貢獻。他「逼迫」台北文創和誠品坐下來談判,講好以後拿計畫來和市府商量,最後大家再簽一個補充協議書,就把事情解決了。
柯文哲說,富邦和誠品一開始是「意氣之爭」,不僅在媒體上放話,還互相買網軍「打來打去」,結果北市府1年才收到56萬(指營運權利金),「這太好笑了」。媒體詢問希望收到多少錢?柯文哲說,這就要好好算一算,因為除了商場就要600萬,還要計算旅館、辦公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