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這個年頭想包租公、包租婆靠收租度日也不容易,不只得學習與房客溝通計巧,還得偶爾充當水電工、掏腰包修理損壞物品,一旦遇到惡房客「欠租」更是苦不堪言,所以專家教你如何當個聰明房東,對抗欠租惡房客。
房東除了煩惱房屋租不出去外,最擔心莫過於房客欠租的問題,之前不少人為催討租金,堂而皇之進入租客房屋內,非但討不到租金,還被反被告侵入。
聰明房東對抗欠租客有一套,此為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據內政部制定「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與租賃專法規定,房東必須在房客欠租之際先行催告,當欠租達2個月時,即可寄發存證信函主張終止租約,或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房客支付租金。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服務部主任馮麗芳指出,縱使房客欠租仍不得擅自入內,因為租賃期間內使用權仍歸承租人,即便欠租仍不得擅自進入,有些房東會擅自帶房客看屋或任意進入屋內,這是涉及刑法306條侵入住宅罪與民法195條侵害自由的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