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外送服務已成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但消費糾紛不少,台南市消保官從去年至今共接獲74起外送餐點消費申訴案,多是餐點內容不符、重覆扣款、標榜與店內價相同卻比較貴等,還有消費者刷卡訂購8000多元餐點,等不到送餐,事後也得不到賠償,也向消保官申訴。
消保官表示,目前外送平台對送餐有相關規定,外送員與消費者是透過手機聯絡,外送員若到指定地點等候10分鐘,卻聯絡不到消費者,就不能歸責外送員或平台,外送員可自行處理餐點。
外送服務已成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但消費糾紛不少。圖/聯合資料照

台南市一消費者日前透過外送平台訂購8000多元的餐點,已刷卡付費,消費者訂餐後到住家一樓等候,手機卻忘了放在樓上,外送員抵達聯絡不到人,等候逾10分鐘就離開,並自行處理餐點,消費者找外送員與平台要求退費未果,向消保官投訴,認為外送員應可按電鈴找人,自己就在一樓等候,最後由平台與消費者私下協調處理,未經消保官調處。
消保官指出,類似糾紛不少,消費者最好還是付現金,可避免事後退費爭議,去年至今接獲的申訴案共74件,大多是點餐系統問題,像重覆扣款、餐點不符等,平台有退費機制,但消費者會覺得退費太慢或對退費金額有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