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鄭維真/台南報導
台南市計程車在明年春節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1月20日到1月29日依照原運價再加收50元。另外,市府即日起也啟動「計程車駕駛關懷據點」,提供法律、財務、健康等諮詢服務,降低行車風險。
交通局指出,依台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目前夜間運價為晚間11時到凌晨6時須加收2成,過年期間全天會再依照原運價多加收50元,時間為1月20日凌晨0時到1月29日夜間12時,即農曆除夕前4日至大年初五,現行計費表都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民眾只要依表面所示金額支付車資。
明年春節期間,台南市計程車將統一依照原運價加收50元。圖/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由於春節期間民眾外出機會增多,為避免少數不肖業者在過年期間藉機加價收費,市府提醒民眾下車時可向計程車駕駛索取乘車證明,若發現駕駛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資訊並撥打1999市民專線申訴。
為了改善計程車的服務品質,交通局即日起也在南區勞工育樂中心成立「計程車駕駛關懷據點」,聘請律師、護理師提供駕駛法律、財務與健康等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