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瑞田/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和台灣港務公司合組「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獲行政院核定,明年中掛牌運作,專責高雄港區200多公頃土地規劃、招商開發等業務。這是高雄港開港以來,中央與地方邁進「市港共治」的里程碑,未來也將擴大營運範圍,接受亞洲新灣區各國、公營事業委託,辦理土地整體規畫、招商與開發作業。
針對這項中央與地方充分融合的創新模式,高雄市長陳菊表示,「這是一個歷史性宏觀的決定!」她強調,未來透過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高雄市港必能合作,共同致力舊港區水岸更新再造與亞洲新灣區的建設,招攬全球優質企業進駐,開創高雄港灣國際都會百年榮景。
高雄都發局長李怡德說,這是高市府參考法國馬賽「歐洲地中海計畫」、德國漢堡「海港新城」等案例,提出市港雙方共同出資成立土地開發公司的構想。
他指出,「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資本額1億元,由港務公司與高雄市府出資各半,將優先開發舊港區的土地,預定明年7月掛牌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