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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術攬客 家具退定金爭議多

#家具 #消費 #糾紛 #定金 #居家

記者呂筱蟬/桃園報導

年底將近,許多消費者有除舊布新的需求,家具業者也展開促銷活動,家具動輒上萬至數十萬元,消費糾紛也不少,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今年受理7件家具消費爭議,提醒消費者購買家具前多做功課,勿因業者促銷而衝動消費,避免消費爭議。

家具動輒上萬元,下單前應貨比三家不吃虧(照片非消費糾紛當事人、物)。(呂筱蟬攝)家具動輒上萬元,下單前應貨比三家不吃虧(照片非消費糾紛當事人、物)。(呂筱蟬攝)

付訂是行規非法規

消保官林煥沐表示,家具消費申訴案件中,以退還定金爭議居多,有新婚夫婦入住新居,付了定金9萬元訂購30多萬元家具,上網查業者評價,才知道該家具行有許多負評,因而想要解約退款遭拒;還有業者低價促銷床組,用「今天沒付定,改天不能享1折折扣」話術,消費者付了1萬2000元定金,後來因家人不喜歡想換其他產品,卻沒有其他1折優惠家具可選,也被業者拒絕退還定金。

林煥沐說,法律並無規定買賣家具一定得付定金,且定金都是由業者喊價,建議民眾下單前要協調,定金不要超過該產品售價的2成。而去實體家具店或家具展採購,沒有受消費者保護法中的7日內不附理由的解約權保障,民眾如果想主張解除契約,要舉證遭到詐欺或家具有重大瑕疵並不容易,消費者通常較為理虧。

1折優惠 換貨被拒

消保官邱玉霞則解釋,民法上是「定」金,而一般民眾多半寫成「訂」金,兩者法律效力一樣,並無差別。

另外,家具業者常見的銷售手法,還有浮報高額定價後,再給予消費者低於3折的特價並附帶多項贈品,試圖誤導消費者對實際行情的認知,等到消費者發現自己當了冤大頭想解約,業者則主張沒收已付定金。

民眾也會遇到業者送到家中的實品與當初的展示品不盡相同,如拿樟木家具放現場,但送來的根本是噴有樟木氣味的假樟木;另有位於中南部的家具廠商常來北部參展,遭消費者投訴後都藉故不出席協商,或甚至結束營業,行徑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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