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預付10萬元當訂金,就能買到高價房子?」消保官靳邦忠對某建設公司提出質疑。該建設公司則表示,2月18日銷售當天,110戶就被訂購一空,現場並提示標的物約2400萬元至2800萬元左右的訂購單,每戶皆以先付10萬元的方式預購。
但消保官指出,預售屋買賣至少都要給5天以上的審閱期間,含先前的樣品帶看圖示說明,怎麼可能一天完成所有買賣契約書的簽約程序?
原本完銷的房子,卻在消保官確認下大逆轉讓業者回應實質上是「沒正式賣掉任何一戶」。示意圖/photoAC
對此駐埸的負責人解釋,只是讓消費者表達誠意臨時收個訂購金,「將來還是要來簽正式合約付定金」。
消保官再問「那表示都還沒正式賣掉一戶囉?」,業者回應「是」。使管科長也當場質疑,既然已銷售一空,為何現場還大興土木建樣品屋,業者答覆,「消費者太捧場,樣品屋還沒蓋好消費者就全部先行預訂」,但「目前有幾戶可能會退」,所以還是要蓋起來。
由於現場提示資料只有12份,且均無不動產經紀人之簽章。消保官要求建商在15號之前應把110戶的購屋證明單交地政處按件核實。
地政處官員表示,這些訂購單就是所謂的「紅單」,依新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47條之3,這些簽約的消費者,將來不可以將訂購單再轉讓第三者,如果轉讓每戶將處以15萬到10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