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將於3月19日截止,新北市政府經發局為協助業者儘速申請納管,已啟動行動櫃台服務至淡水等公所開設行動櫃檯便利業者送件,同時即日起派員至未登工廠密集地區,逐廠拜訪業者協助填寫申請書。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依工輔法修正條文,符合105年5月19日前既有未登記工廠且屬低污染事業、非位於經濟部或新北市公告不宜設立工廠的區域的業者,應於今年3月19日前申請納管。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後,在輔導合法期間免受土地、建物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裁罰,但依照工輔法現行規定,受理納管期限無法再展延,呼籲符合資格之未登記工廠業者儘速於3月19日前向經發局提出申請納管,以免喪失權益。
何怡明進一步說明,經發局自21至25日起連續五天分別於淡水、五股、蘆洲、樹林、樹林區公所設置行動櫃檯,由駐點同仁提供專業諮詢及收件服務,讓不方便至市府的業者可以現場遞件申請納管,對於納管資訊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立即諮詢。
另外,為協助更多業者瞭解納管作業,今日起更派員至未登工廠密集地區,逐廠說明納管作業,如業者有意願申請納管,經發局同仁亦可協助填寫申請書並當場收件。
經發局表示,不論是行動櫃檯或到廠服務,同仁協助填寫申請書的收件服務,均不會在現場收取任何服務費用,並且已於官網建置有特定工廠登記專區,相關申請流程、申請表單以及範本都可以在專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