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王駿杰、張雅婷/新竹報導
投票日新竹市也因陽光露臉,投票所逐漸出現排隊人潮,但稍早新竹市第231投開票所有民眾持手機入內,還因手機響起順手就接聽電話,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93之1條,涉嫌刑法,警方已帶回分局製作筆錄,並將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新竹市選委會表示,該案例第61條第3項規定,「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只要被發現攜帶手機等相關器材入內,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
新竹市第231投開票所今天上午有民眾持手機入內,還因手機響起順手就接聽電話,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93之1條,涉嫌刑法,警方已帶回分局製作筆錄,並將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示意圖/記者王駿杰攝影
新竹市選委會說明,上次公投適用於公職人員選罷法,但這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適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其中明確規定,第61條第3項規定,「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雖然攜帶手機的民眾表示,現場人員沒有要求要把手機交出,但新竹市選選會表示,場域周邊都有張貼海報,因此不管現場有沒有人員通知,只要民眾帶手機入內被發現都是違法行為,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呼籲下午投票的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將有刑責。據了解,該民眾的選票仍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