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黑中亮/南投報導
11月26日全國九合一大選進入投票所的民眾仍需配戴口罩,南投縣政府上午表示,基於選舉期間候選人發送的助選口罩繁多,前往投票的民眾務必避免配戴候選人口罩,倘若因口罩有足以辨識候選人身分的號碼、姓名,視同當天從事助選行為,恐觸犯選罷法,將遭重罰50萬到500萬元。
南投衛生局並指出,依照中央最新規範,確診者隔離措施為5+N,也就是從確診日的次日起算,需隔離居家照護5日才能轉成自主健康管理,因此今天11月21日起確診的民眾,到投票日都須隔離,不得擅離隔離處所,當然也不能前往投票,依法確診者居家隔離照護期間外出,可處新台幣20萬至100萬元罰鍰。
林明溱說,中選會認定戴候選人口罩恐會涉及是否有競選或助選的行為,因此提醒投票日前往投票的民眾,一定要避免配戴候選人口罩,尤其是在進入投票所前,最好能配合選監人員再次確認,以免不小心觸法。
南投縣政府指出,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如有違反疑慮,可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5項,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而民眾選舉日當天若佩戴候選人口罩入場,恐將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