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吳淑君、游明煌/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男子今天中午投票時,涉嫌拿出手機拍攝選票。選務人員發現異狀報警,警員在他的手機發現涉案照片,將他帶回偵詢,調查拍攝原因,全案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偵辦。
基隆市警四分局表示,今天中午接獲通報,設在中山區西康里民活動中的第149號投開票所,有名年約30歲男子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圈選處,因為停留的時間比一般人投票的時間還長,選務人員覺得有問題,請警方協助處理。
基隆市1名男子中午到西康里民活動中心投票時,涉嫌拿出手機拍攝選票,被帶回警局偵詢。記者邱瑞杰/翻攝

員警到場後,男子承認有拍攝選票,警方也在他的手機內找到照片,通報警力支援,將他帶回偵辦。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人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