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震濂/台北報導
「我是拿錢回去的人,怎麼變成我在爭遺產?」2019年曾在節目《震震有詞》中談到父親遺產爭奪事件,已過世的藝人曹西平一度氣憤激動落淚。長期以來,民法中的「特留分」制度,常讓許多屋主在規劃遺產時感到「身不由己」。即便立下遺囑打算將房產留給盡心照顧自己的特定子女或伴侶,法律仍規定必須分一份給平時少有聯絡的兄弟姊妹。不過,這項延續數十年的法律僵局即將迎來重大變革!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相關修法提案,針對刪除「手足特留分」達成初步共識 。這項修法若通過,不僅將改寫台灣人的財富分配邏輯,更是關於個人財產處分自由與家族倫理觀念的深度碰撞。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指出,在台灣民法中,國人預立遺囑即使有指定特定繼承人,若「被繼承人」無子女且父母已歿,其兄弟姊妹依法仍擁有特留分權,這類法律強制規定的權益分配在實務中並非少數個案,而是持續在社會各個角落上演的繼承衝突。他表示,該會發起的「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公民連署已獲得近八千人附議通過,顯見民間改革呼聲極高。根據立法院2026年最新的審查資料,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立委提案修法刪除手足特留分,法務部認同修法方向,但認為配套應完善,最終條文保留送出委員會,後續須朝野協商。

目前立委提出的修法方向主要分為三大重點 :
1. 全面刪除手足特留分:遺囑意志最大化
多數立委提案主張,現代社會家庭結構已變更,兄弟姊妹間的經濟依賴度降低,應全面刪除手足的特留分規定 。這意味著,未來您的房產可以百分之百依照遺囑分配,不必擔心平時不相往來的親戚突然現身「分房」。
2. 祖父母地位之爭:賴士葆提案併同刪除
立委賴士葆等16人更進一步提案,除了手足外,應一併刪除「祖父母」的特留分 。不過法務部對此持保留態度,認為國際上多數仍保障直系尊親屬,且祖父母實際繼承房產的案例較少,認為無須特別刪除 。
3. 「有條件」繼承:扶養事實成為關鍵
由立委林德福等31人提出的方案最受網路熱議,即所謂的「扶養才有房拿」 。該提案主張,兄弟姊妹必須「曾有扶養事實」或「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才能保有應繼分三分之一的特留分 。這項提案試圖將法律權利與道德義務掛鉤,解決「平時不顧、分錢第一」的社會痛點。

房產持分者的福音:告別「公同共有」噩夢
對於房地產持有者來說,這次修法最實質的好處在於減少房產持分破碎化。過去常見的繼承糾紛中,往往因為手足堅持行使特留分,導致一間完整的房子變成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這種「持分屋」在市場上極難變現,且在進行修繕、出租或抵押貸款時,常因意見分歧引發長年的法律訴訟。若未來手足特留分正式刪除,遺產執行將更為乾淨俐落,房產能更有效地集中在主要照顧者或屋主指定的繼承人手中,大幅提升資產流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