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淑玲、鄭國樑、趙容萱、徐白櫻、張策、林麗玉、賴昭穎/綜合報導
因應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自用住宅須於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才可續享自用住宅稅率,六都仍有不少屋主未完成登記。據了解,財政部將視符合自用資格的民眾申請遷戶籍狀況,研議是否放寬。
房屋稅2.0新制上路引發民眾抱怨被迫遷戶籍,台南市財稅局長李建賢透露,財政部已在研議是否適當放寬遷籍的認定時間。由於房屋稅是5月1日至31日開徵,下個月就會寄出房屋稅單,若繳稅金額增加料將民怨四起,中央將研議放寬。

台南市約10萬9千人受影響,僅3萬2千人完成戶籍登記;財稅局分析,單身、無其他直系親屬、子女就學、領取補助或有其他稅捐優惠等,都可能影響民眾遷戶籍意願。
戶政人員觀察,有人可能因繼承祖厝、自己又有房子,「持有多屋卻沒那麼多親屬可掛戶籍」,才造成空戶。
高雄市政府估計,未辦戶籍登記約占10%,多半家庭成員名下都有房子,沒有人可遷戶籍,也可能是祖厝相較老舊,殘值不高,所以選擇外縣市價值較高的房子設籍。也有人基於農漁保身分的特殊考量,不想貿然遷戶籍影響自身權益。
桃園市完成申請的比率61%。台中市完成戶籍登記約42%;新北市至少有4萬戶因應政策調整遷移戶籍。北市占92.37%;自住未設戶籍原因,大多單身或無其他直系親屬。
原文出處 【財部研議 遷籍認定時間是否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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