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姿羽╱即時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舉辦「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公聽會,政府盼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確保居住安全,不過會中建商指出,若按此條例執行,政府須讓民眾認知「不用出錢是不容易的」,或是僅能差不多換回原面積的耐震屋,有了共識,才能共同加速推動老屋重建。
老屋重建,建商認為,政府須讓民眾認知不用出錢不容易。(資料照/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老舊公寓常因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法令制度改變,更新後易有無法按照原條件分回的情形,導致住戶重建意願低落,若是頂樓加蓋或是一樓違建的住戶,整合會更加困難。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指出,若以台北市住三的五層公寓為例,透過老屋重建容積獎勵,法定容積1.3倍的獎勵僅是把原居住面積蓋回來,走原容積1.15倍這條路的話,住戶還需負擔部分興建費用;若政府盼盡速重建老舊、危險建築物,必須協助讓民眾了解上述事實,才不會有錯誤期待。
于俊明也建議,既然是基於居住安全的考量,以及重建的公益性、必要性,應將條例重點置於協助四、五層樓的公寓重建,因為這類建物有耐震能力嚴重不足、居住品質不佳的情形,且因應高齡化社會,急需電梯等無障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