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慈雯/整理報導
為了一塊瓷磚地獅子大開口?台南一名婦人因發現0.1平方公尺的土地被占,憤而告鄰居竊占罪,不料敗訴,改打民事要求拆屋還地,或由鄰居以60萬元買下,結果法官仍判決她敗訴,鄰居只需要每個月付10元租金即可。
台南市有名婦人因鄰居占用0.1平方公尺的地而告竊占並要求60萬賠償,但卻被法官駁回,並裁決只須給付月租10元。(好房資料中心)

據聯合報報導,台南市永康區郊區的王姓屋主3年前建屋綑綁一樓鋼筋時,因垂直線出現誤差,導致灌漿後有根柱子占用到邱姓婦人土地0.1平方公尺。2年前邱姓婦人因想出售土地而申請鑑界,卻發現土地被占用,因此控告邱姓屋主竊占並訴請拆屋還地。
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表示,任何儀器都會有誤差,0.1平方公尺是鑑界丈量中合理的誤差值,因此認定王姓屋主沒有竊占意圖,處分不起訴,但邱姓婦人無法接受,改打民事要求王姓屋主拆屋還地或是給付60萬土地租金,不過0.1平方公尺的土地換算下來約0.03坪,是一塊磁磚的大小,約33公分長寬的面積,若依當地土地公告現值計算約為2300元,邱姓婦人喊出的60萬是公告現值的300多倍,王姓屋主原有意以1萬元購買,但多次協調不成。
法官也認為0.1平方公尺的面積實在太小,經再次鑑界後發現,王姓屋主確實占用邱姓婦人土地,但就公共利益、屋主受到的損害,以及邱姓婦人取回土地後的預期利益來看,王姓屋主受到的損害確實比邱姓婦人獲得的利益還要大,因此駁回邱姓婦人拆屋還地的請求。至於邱姓婦人要求給付租金的部分,法官依照公告現值、年息5%計算租金,判決每月租金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