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被視為「防脫產條款」的「刑事訴訟法」等七法修正案,昨天除「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因國民黨團有異議未過外,其餘均完成三讀修正。未來犯罪人若將違法犯罪所得脫產,沒收處分允許擴及第三人追回。
防脫產條款將擴及第三人。(好房網資料中心)

昨天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刑法施行法」修正案、「法院組織法」修正案與「貪汙治罪條例」修正案六法,將配合去年底修正通過,被譽為「頂新條款」的「刑法」修正案,今年七月起一起上路。
參與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表示,過去法令只能沒收被告違法所得,法令修定後,即使犯罪所得落入第三人,還是有追回規範。
新法除保障受害者權益,也同時保障善意第三人權益,沒收或聲請沒收前,應給第三人表達意見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