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麗玉/台北報導
台北市12個行政區親子館,入館對象均為6歲以下學齡前兒童,但議員接獲未滿20歲的年輕爸媽陳情,質疑親子館註明照顧者需年滿20歲,讓他們覺得不合理,甚至也不敢申請預約,恐被拒於門外,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社會局則回應,家長不論是否滿20歲,都可陪同幼童進入親子館,但若是陪伴者,還是需年滿法定成年的20歲規定。
議員林亮君最近接獲年輕爸媽陳情,指採預約使用制的親子館預約網站,注意事項特別提醒,「陪同成人需年滿20歲以上,一位幼兒至多2名成人陪同」,結果讓許多未滿20歲的年輕爸媽,根本不敢預約,質疑親子館對於未滿20歲的年輕爸媽相當不友善。
議員接獲年輕爸媽陳情,質疑台北市的親子館註明照顧者需年滿20歲,讓他們覺得根本不合理,甚至也不敢申請預約,恐被拒於門外。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林亮君說,儘管社會局事後說明,指只要是親生父母,不論年紀都可以陪同進入,但預約官網卻沒有註明清楚,讓許多年紀輕的爸爸媽媽連申請不敢,甚至現在民法已下修成年為18歲,親子館還規定照顧者需年滿20歲。
社會局回應,台北市親子館的入館規範,兒童須由家長「或」年滿20歲以上成年人陪同,但不論家長是否年滿20歲,都對孩童有照顧監護的責任,並沒有年滿20歲與否的限制;但陪伴者,目前還是需年滿20歲。
社會局專委鍾雅惠表示,在第一線實務上,親子館若確認陪同者是孩童家長,便會同意入館。另外,基於幼童安全,有些時候會遇到家長,請未滿20歲的哥哥或姊姊陪伴幼兒入館,但為了避免孩童在館內發生意外或有緊急事故,陪同者難以第一時間因應,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