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 記者吳志雲/新北報導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昨(30)日審議通過新北市政府提報大柑園特定農業區檢討調整為一般農業區案,後續接獲內政部核准函後將接續辦理公告、通知及地籍異動作業。
地政局表示,新北市非都市土地於70年2月依區域計畫法劃設編定管制,歷經30餘年,隨著時代變遷、都市成長及各項重大公共建設完成,部分特定農業區土地已不具劃設為特定農業區之條件。
農地示意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嗣經內政部106年公告實施「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及本市於106年12月15日公告實施新北市區域計畫,經積極爭取,業經內政部於107年12月與108年2月分別核備泰山農地重劃區及麥仔園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