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多年前花1千多萬在中清路和環中路口設置「光之塔」,市議員許水彬21日在市政總質詢關切未來「台灣塔」會不會淪落到與光之塔相同失敗命運?市長胡市長嚴正指出,台灣塔經過「國際競圖」,國際都在注意,也讚佩肯定,光之塔當時建築沒有簽給任何人看,民眾的錢不能亂用,他會追究責任。
許水彬議員表示,光之塔維修經費一年500萬元,他擔心台灣塔是不是跟光之塔構造是否雷同。胡市長強調,完全不能相比。
新聞局長石靜文也指出,光之塔LED戶外設備系統價值1千130萬,都發局98年3月興建完成,99年8月撥交新聞局,100年6月遭到雷擊,造成LED燈號損壞,修護經費要100萬元,100年12月動用預備金修復。
許議員擔心台灣塔預算60多億元,光之塔興建費用1億元,一年維修費就要500萬元,台灣塔未來是否如同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完成後,就移交中央。
胡市長嚴正表示,歌劇院本來市府自己要做,也沒有問題,但是發覺立法院要通過一個法案,將高雄衛武營、國家兩廳院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為什麼台中就不能列入?為什麼台中就是二等?因此台中市主動爭取列入,列入後如何管理?如何做到最好境界?台中市政府不會失責。
另外,胡市長表示,台灣塔經過「國際競圖」,現在國際都在注意,也都讚佩肯定,世界不動產年會也到現場訪視,光之塔現在已經拆除LED部分,但當時建築沒有簽給任何人看,他一定會追究責任,為什麼一個人就可以決定蓋成光之塔,而且沒有人管,「像這樣的決策是怎麼做出來的?」民眾的錢不能亂用,從推出到決策是誰,一定要追究,不能船過水無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