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積極打造「中台灣電影推廣園區」,計畫將電影館的攝製中心搬到霧峰區,但103年度新聞局只編列200萬元的規劃預算,市議員江勝雄質疑市府根本沒有誠意要在霧峰打造電影文化產業,哪有重大市政建設是要由民間廠商來評估做規劃決定的?
市府新聞局石靜文強調,此案從通過至今只有半年多時間,新聞局加緊腳步,已確定攝製中心的土地位址並辦理撥用中,也已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初步規劃,明年編列200萬元辦理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
江勝雄議員表示,他認同新聞局大力推廣電影產業,目前電影文化園區確定將在吉峰國小對面的文中預定地設立「攝製中心」,規劃人工造浪池、數位攝影棚等拍攝場地;新聞局明年編列200萬元做「攝製中心」的先期規劃,但預算還未編列,他擔心明年即將選舉,萬一選舉有變數,這項計畫會不會無法落實?
對此,石局長強調,今年 1月29日才在台中市議會第11次臨時會建議將電影推廣園區搬遷至霧峰,短短半年多時間,新聞局不斷趕進度,在霧峰地區會勘了十四處土地,最後選定攝製中心落腳吉峰國小對面、面積3.12公頃的吉峰國中預定地,今年七月奉市府一層核定;至於經費的編列必須要有所本,新聞局必須先做初步規劃才能進行量體配置及預算概估,接者才能編列預算。
石局長說,今年已委託顧問公司針對基地條件辦理攝製中心的初步規劃作業,並於明年編列200萬元辦理攝製中心的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以利於明年追加預算時爭取編列相關預算。 石局長也強調,這項計畫一定會做,新聞局會匡列整體預算,再逐年編列,具體實現這項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