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租屋族若有申請租金補貼,該如何申報?竟然北中南的國稅局給出不同答案。崔媽媽基金會批評,「政府從2007年開始實施租金補貼政策,到現在已經17年,今年也是租金支出報稅放在列舉扣除額的最後一年,不僅系統沒有搭配調整,竟也問不到統一的答案。」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近期有網友詢問「報稅時,想要列舉扣除租金支出,要用原始租金,還是要扣掉租補額度?」有些人認為報稅系統上顯示「實際發生金額」,那麼領了租金補貼,等於每個月實際付出去的租金,就是比租約上的金額少。
例如每月租金15000元,但是租金補貼有領3000元,等於實際發生的租金金額是12000元。但也有人反駁,「若補助是被認為收入的話,不是應該像薪資所得、利息所得一樣,在報稅系統上這筆所得就會自動匯入才對,怎麼會要房客自己手動計算扣除呢?」
崔媽媽基金會將北中南租屋熱區縣市的國稅局分局,都詢問一遍,結果獲得了不同答案,有些說「必須要自己手動扣除,並記得附上租金補貼的入帳紀錄」,也有稽徵所說「不用扣除。」
崔媽媽基金會認為,領租金補貼該如何申報租金支出,「沒有一致的答案,這不應該。」因應明年報稅時,租金支出將改到特別扣除額,崔媽媽基金會希望明年國稅局的一致答案與報稅系統都能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