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正海、翁浩然/台北報導
民航法已規範空拍機使用規範,其他地區由縣市政府公告禁飛區域,台北市府去年公告八十七處地點禁飛,警方至少取締五十六件,其中四十六件卻因沒有處罰規定,不了了之;其餘十件明確違法,移送民航局裁處。
管制空拍機,北市公告八十七處地點禁飛。(聯合報資料照片)
民航法規定,北市約三分之一區域全面禁止空拍機,另有逾三分之一區域限制空拍機飛行高度須維持六十公尺以下,等於北市逾三分之二區域「禁飛」。
北市去年自行公告自來水園區、客家文化園區、臨江街夜市、青年公園、艋舺公園、大安森林公園、山水綠生態公園等八十七處禁無人機、空拍機等,也貼出禁飛標示。
負責執法取締的北市警局指出,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九月卅日,共取締五十六件,其中四十六件僅違反北市禁飛公告,卻未違反民航法,由於沒有處罰規定,行為人均未受罰。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指出,依民航法規定,這八十七處只要不飛逾六十公尺高,並不違法,卻被市府貼上禁飛標示。其中也有在民航法限定範圍以外卻被禁飛的地方,像景美夜市及市政府公訓處等。
北市交通局坦承,張貼禁飛公告並無強制性,北市針對公共場所主管機關認為有無人機安全疑慮、需加以管理者,才提供民航局擬定的無人機禁飛標示,「算是協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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