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為維護租稅公平,桃園市稅務局持續追查重大欠稅。早期有民眾利用土地共有持分移轉墊高前次移轉現值,規避土地增值稅,遭補徵2100萬餘元。自民國95年移送行政執行拍賣財產後,仍欠1700萬餘元。經稅務局與桃園執行分署合作近20年持續追查,終於在今年將鉅額欠稅全數追回。
稅務局表示,一般欠稅追討期限為15年,而該案屬於早期重大欠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且尚未結案者,追討期限可延長至121年3月4日。

針對這類案件,稅務局持續追查欠稅人與關係人的財產及股票交易,並將資料提供給桃園執行分署。執行分署隨後要求欠稅人說明財產,甚至評估向法院申請拘提管收,最終迫使欠稅人正視問題,提供不動產及保證人擔保,辦理分期繳清欠款。
稅務局強調,重大欠稅案件的清理,需要稅務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共同努力。該案透過稅務局持續查察、提供執行資訊,以及行政執行分署依法採取適當執行措施,雙方攜手合作,最終成功促成欠稅人清償欠稅,展現政府維護租稅公平的決心。
稅務局最後呼籲,民眾收到稅單應按時繳納。若確實有資金困難,應主動向稅務局或執行分署聯繫,尋求法定的分期等繳納管道,以免案件移送強制執行後,產生額外負擔與手續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