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避免年金給付經勞保局匯入請領人的金融機構帳戶後,因帳戶遭法院扣押,影響後續生活,勞動部提醒,勞工在領取年金期間皆可隨時申請開立年金專戶,依規定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扣押、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依照現行規定,都是由勞工自行選擇帳戶或開立專戶使用,而據勞保局截至今年8月底的統計資料顯示,127萬正在請領年金的人中,已經有2萬9,158件申請專戶,占整體領年金比例的2.29%;另外,勞保司官員指出,不只是勞保失能、老年及遺屬年金,就算是依照就業保險,所請領的失業給付、育嬰留職,也可以透過專戶方式,讓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扣走。
勞工在領取年金期間皆可隨時申請開立年金專戶,依規定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扣押、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中時報系資料照
官員指出,過去實務上,常透過支票、或郵政匯票來解決這問題,但領年金給付者仍有需求,得請勞保局出具證明文件,到指定的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年金專戶,專供勞保局存入勞保年金給付;依規定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扣押、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目前土地銀行或郵局各服務據點都可開立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