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佳彣/綜合報導
北市某幼兒園長兒子涉嫌性侵多名女童,綠營議員13日質疑,前年有家長報案,該名狼師正接受司法調查卻持續任職,批市府無相應作為,導致仍有孩童受害。教育局說,2018年施行舊制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無調查期間停職規定,去年7月再獲園方通報,8月即以3月新制,幼兒園未依規定暫時停聘、停職或停止契約執行,罰30萬元。
議員何孟樺指出,2022年7月首次有受害兒童家長向警方報案,警方與教育局都赴該園調閱監視器,卻未查獲證據而作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去年3月施行後,教育局仍無額外通知幼兒園停聘加害人,等到同年7月加害人被羈押、離職,才裁罰該園「應停聘而未停聘」,並於10月廢止設立許可。
她認為,教育局未明確、額外通知幼兒園要停聘加害人,使他於事發後還能在該園任職長達1年,即使新法上路,明確要求須停聘後,加害人還是在同一幼兒園任職4個月。
議員簡舒培則說,該名狼師2022年12月就有家長報案正接受司法調查,同時間又有家長有事晚點接小孩,孩子晚上反映遭該師猥褻,質疑「為什麼老師當時在司法調查時,園長不告訴家長,還讓他在園工作?」她質疑,對於園方持續招生、狼師持續任職等,市府沒任何相應作為,才讓家長持續把孩童送到該園上課。
她表示,教育局一直強調2022年狼師涉案未被起訴,但她說,刑事跟行政是兩回事,司法調查是釐清嫌疑人有無刑事責任,但幼兒園發生疑似侵害孩童權益的案件時,身為主管機關的教育局在行政調查、稽查、警示家長,甚至有必要應直接要求該園停止,靜候司法調查結果。
教育局回應,2022年7月幼兒園向教育局通報「警方到園調閱監視器畫面」,園方、警員與家長共同到園觀看監視器影像,無發現相關狀況。舊制教保服務人員條例2018年3月施行,無調查期間停職規定,且該通報非屬通報教保人員有違法性別事件,依法尚無相關法規將行為人停職或裁罰。
教育局說,2023年7月12日接獲幼兒園通報後,機構負責人告知該行為人2022年7月案件移送刑事調查、2023年6月北檢以無其他積極證據不起訴;因去年3月新制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訂有相關規定,教育局同年8月18日以知悉有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或停止契約執行的教保服務人員,幼兒園未依規定辦理,裁處最高罰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