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周義/台北報導
台灣明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衛福部著手規畫長照3.0,2026年起,除50歲以上失智者、55~64歲原住民、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等,擬再開放腦中風、癌末患者,及符合前述條件的永久居留者。受惠人數、財務衝擊仍未定,衛福部預計明年中提出計畫,政院核定後實施。
現行長照2.0適用對象包括50歲以上失智者、55~64歲原住民、65歲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日常生活需協助的獨居長者或衰弱長者,以及家庭照顧者。這些對象適用的給付有4種,稱為「長照4包錢」,包括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6日透露,長照3.0擬放寬給付資格,經診斷為腦中風且影響日常生活的失能者、癌末且預期壽命低於6個月的失能者,以及符合給付條件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專業人才、中階技術人力,均可適用長照。
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有些人年齡不到適用範圍,或不見得有身心障礙證明,但還是有被照顧的需求,才會研擬擴大開發。相關人數、財務衝擊都尚未試算,適用的給付也還未決定。
吳希文表示,不論是適用對象的擴大或制度的改革,長照司都會召集專家學者展開討論,另也會討論醫療、長照的銜接,包括出院的失能者接上長照的速度都需要精進。
長照司預計明年中向政院提出長照3.0的計畫,待政院核定後,才能實施。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表示支持,腦中風、癌末患者是被長照2.0漏接的對象。若能給予支持,除可減輕家庭的負擔,病情惡化的風險也會減少。
陳景寧說,台灣約在20~30年前開始有新住民配偶,因一些國家不接受雙重國籍等複雜因素,未能取得身分證。這些人來台後往往擔任丈夫、公婆的照顧者,但自己老了、需要時,卻沒辦法被照顧,這是荒謬和矛盾的,需被正視。擴大對象的同時必須進行人數盤點,將照服員的人力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