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中心/高市報導
高市府繼101年4月底正式發布全國首創的「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後,並於6月底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高雄市政府太陽光電設施推動小組設置要點」,工務局提案的101年補助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預計於7月底前可完成法制公告程序,開始受理民眾提出申請補助,補助金額每kw太陽光電為1萬至1萬5,000元。
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動住宅設置太陽能板(圖/取自高雄市政府新聞局)
工務局局長楊明州表示,市長陳菊力推高雄成為綠能城市,也創意結合將屋頂違建變身為對環境減碳正面貢獻的太陽光電,交辦該局研訂法令,將設置太陽能設施辦法放寬容積和高度的限制,高雄市由原先中央規範的2公尺高度,提高至4.5公尺,附設面積在建築面積50%以內者,免計高度、面積與容積,惟仍須申請雜項執照,市府下半年將動支900萬元第二預備金,示範性執行屋頂光電設施,估計將提供150戶市民申請,民間對於此項計畫深具期待,年底前可望出現首座陽光綠建築社區。
楊明州指出,高市首創完成綠建築自治條例、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認證、推動小組等四項首創全國法令,將於7月起陸續發布實施,據市府統計,今年迄今已有超過2.2百萬(MW)峰瓦太陽能板申請中,為全面普及綠能,市府明年起將正式編列經費,預計3年內陸續推動10百萬峰瓦屋頂太陽光電,相當10座世運主展館發電量,支持相關太陽光電及綠建築高雄厝補助計畫,打造高雄市成為低碳陽光城市。
工務局建管處處長黃志明表示,為鼓勵民眾申請設置太陽光電,該局動支市府900萬元第二預備金,補助設籍於高雄市之市民,或設立登記或立案於高雄市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於自有建築物裝設太陽光電費用。其中申請人資格為應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但公寓大廈得由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條件為設置於高雄市轄區內未從事營業行為之私有建築物上,且其使用執照登載為全部或部分集合住宅、住宅或農舍使用。補助金額每kw太陽光電為1萬至1萬5,000元。相關補助規定將於7月底完成法制作業程序,開始受理民眾提出申請。
工務局強調,因應未來環境災害挑戰與油電上漲趨勢,市府將更積極推動太陽光電計畫,也表示願意爭取中央相關委辦地方政府管理登記或認證處理業務。該局表示,為協助高雄市有意願裝設太陽光電設施市民申辦,也已表達意願全力爭取中央陽光社區專案辦公室能在高雄市設立,以單一窗口就近服務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