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蓬生/苗栗報導
苗栗縣府去年11月起專案清查6棟住商混合大樓,發現逃生動線、防火區劃破壞等公安缺失,4棟改善完成解除列管,仍有2棟產權複雜、沒所有權人代表統籌,迄今未改善,也未開罰,縣府預計今年3月底前將辦說明會解決問題,先朝成立合法管委會方向努力。
縣府未公布兩棟大樓明確資訊,但強調持續要求公安,希望住戶自行做好消防管理,同時加強宣導。
工商發展處表示,尚未改善的大樓,有的實際不到50戶居住,但門牌多達208戶,要求改善公文都發函給所有權人,部分所有權人曾來電表達改善意願,但防火區劃破壞等情況,改善金額龐大,公共空間堆積雜物也涉及私產法律疑義,因此未能由單一所有權人負擔改善。
鑑於上述情況,工商發展處決定針對都更、公寓大廈管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等議題,邀各區分所有權人開說明會,配合防疫在3月底前分場次召開,希望協助、輔導大樓住戶成立管理組織、訂定規約建立自主管理機制,以維護居住空間公共安全及相關設備正常運作。
工商處指出,屆時也將提供所有權人有關都市更新、危老建築相關法令說明,讓大家了解除公共安全空間改善,還可考慮以整建、維護及重建方式,讓建物重生。
縣府表示,2棟大樓產權複雜、無所有權人統籌,有的所有權人繼承房產,但連那間都不清楚,還有的太久沒進大樓,連鎖都被換掉,各種狀況都有。
另外4棟已完成改善後通報,縣府派員勘察確認,解除列管;縣府說,剩下2棟將進行複查,如仍未改善,將依建築法處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