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特派記者陳言喬/北京3日電
大陸藝人范冰冰逃漏稅被大陸國稅局追繳加處罰共約新台幣40億元,看似重罰,但當局是對范冰冰輕輕放下,大陸有意藉范冰冰一案給其他藝人警示,導正當前影視行業亂象。
范冰冰一如16年前影劇圈一姐劉曉慶翻版,兩人事業、財富相當、甚至逃漏稅的手法(陰陽合同、大小合同)都相差不多,但范冰冰的結果要比劉曉慶好許多。
范爺與劉曉慶逃漏稅,結局大不同 圖/摘自微博
劉曉慶當年逃漏稅約人民幣710萬元,被追繳處罰人民幣1,900萬元,不過劉曉慶最後未被起訴。在法院對全案判決前,劉曉慶被刑事拘留422天,最後裁定交保候審。劉曉慶被關押在收容所,與一般刑事被告、罪犯住在一起,出獄後一切身家化為烏有,她又從頭開始打拚。
范冰冰逃漏稅的金額比劉曉慶多得多,外界都在看范冰冰這回恐得坐牢,但范冰冰只「消失」了100多天(尚未證實被拘禁),就算曾被關押,但天數也比劉曉慶少的多。此外,范就算繳付新台幣40億元後,她的身家也還有數十億人民幣。
范、劉兩人相同的都是被行政處罰,未被刑事判決有罪。范在微博三度道歉並稱會如期繳交稅款後,逃過坐牢一劫。劉曉慶也未被判刑,但卻坐了一年多的牢(刑事拘留),當年有人勸劉曉慶告官要求國家賠償,但熟悉內情都知是當局放了劉曉慶一馬。
至於為何當年劉案比范案多花300天查案,只能說現在的調查偵辦效率更高,也可能是當局要儘快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依大陸法律,偷稅漏稅視當事人故意或疏忽,故意者是刑事有罪,疏忽者僅行政處罰,劉曉慶與范冰冰都被認定是疏忽,刑責都由下面的經紀人和總經理扛罪。
照理說,有了劉曉慶這樣的前輩案例,應會對後面的人有所警惕,但近年大陸影視圈賺錢容易、亂象嚴重,才導致范與多人鋌而走險,而這起案件將有利大陸影視圈整頓,同時那些跟影視圈勾結逃漏稅的地方稅務官員也將陸續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