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紀文禮/草屯報導
草屯鎮公所計畫在新富仁段已徵收的都市計畫運動場用地上,興建桌球等運動場館,但因用地有大片鐵皮構造物,並未在用地徵收時同時取得,鎮公所昨辦土地改良物取得公聽會,盼獲得業主同意順利拆遷這些違建鐵皮屋。
草屯鎮旭光高中對面都市計畫運動場用地早已徵收,但地上物迄未取得,占地1千多坪的鐵皮屋仍待拆遷。(記者紀文禮/攝影)
草屯鎮公所指出,早在78年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時,運動場館用地就已完成徵收,但是不知何故,地上物並未同時補償並拆遷,導致至今在長寬80、40公尺的基地上仍有上千坪的鐵皮屋,仍為原業主的繼承人所有。
鎮公所指出,這些鐵皮屋並無合法建照,業主雖曾表明希望能撤銷土地徵收,依照原徵收價格買回土地,但經向南投縣府提出撤銷徵收申請已遭駁回。
鎮公所說,依照徵收補償相關規定查估這批鐵皮屋,若符合地上物補償可獲9百多萬元補償費,但因不是合法地上物,鎮所考量業主權益,正尋求採「救濟」模式,按補償費稍加打折後,在業主同意拆遷的前提下發給救濟金,鎮所有誠意與業主共創雙贏,年度預算也編列這筆救濟金。
鎮公所說,一旦順利拆遷鐵皮屋地上物,就可向中央爭取專案補助經費,依照都計發展方向,興建運動場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