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民眾只要在住家附近發現有占用道路之無牌髒污、鏽蝕或失去原效用事故車、解體車等廢棄車輛,為了街道的暢通及行車的安全,可以撥打05-2251775向環境保護局通報,環境保護局在接獲通報後即派員到現場勘查,依照「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張貼清理通知單並照相存證,限車輛所有人於7日內自行清除,屆期未清除該局將逕行移置。
環境保護局表示民眾檢舉占用道路無牌廢棄車輛時請說明廢棄車輛之相關資料,包括車種、廠牌、顏色、地點等,俾利執行廢車稽查、張貼限期清理通知單、移置相關作業。
廢棄車輛對市容觀瞻影響很大,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籲請民眾若有廢機動車輛請主動報繳。主動報繳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數額車齡10年以上(含)之廢汽車者,回收獎勵金每輛為新台幣1000元、車齡達7年以上(含)之廢機車者,回收獎勵金每輛為新台幣300元。獎勵金撥付方式採電匯或支票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