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婷婷/台南報導
曾文水庫日前遭人違法放生魚苗,南區水資源局依違反《水利法》裁處,南水局強調,恣意放生不僅可能造成物種不適應環境而死亡,亦可能影響其他原生種生存,呼籲大家共同維護水庫生態環境,勿隨意放生,造成生態浩劫。
嘉義縣野鳥學會成員14日發現有民眾違法於曾文水庫內放生魚苗,當場制止無效後,馬上通報當地派出所,南水局接獲派出所通報立即與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前往製作筆錄,依違反《水利法》進行裁處。
南水局表示,水庫早年即遭民眾放生外來種魚虎(小盾鱧),因魚虎屬肉食性的掠食魚種,對於其他物種攻擊性非常強,造成水庫魚類生態丕變。
南水局局長黃世偉提醒,依《水利法》及《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放生行為須經申請許可,如經查證違法放生行為屬實,依《水利法》第93之3條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
南水局除呼籲民眾守法,共同維護水庫生態,南水局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也將持續加強湖面管理及巡邏,民眾如發現有違規放生行為,亦請即通報警方及南水局前往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