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姿瑩/台北報導
福原愛的麻煩事接連不斷,「週刊文春」報導,福原愛的新歡橫濱男沒能和前妻好聚好散,現在前妻一狀告上法院,要福原愛賠償她1100萬元日幣(約240萬元台幣)。
橫濱男前妻聲稱,福原愛介入婚姻,最終使他們夫妻失和離婚,種種過程造成她痛苦不堪,精神狀態大受影響。她和橫濱男從學生時期相識至今9年半,感情、家庭因為福原愛的出現全部毀於一旦,所承受的痛苦筆墨難以形容。
![福原愛。 圖/擷自微博](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E1NDkzMW5ld3M,/ef2630dbf79ccf2d_824x1102.jpg/qs/w=600&h=600&r=16888&ar=fa)
她提出丈夫和福原愛的出軌證據,但福原愛的律師也不是省油的燈,在法庭上和橫濱男前妻的委任律師展開攻防,福原愛最後會不會變成「法院認證」的小三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