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綜合報導
為了幫助弱勢老人能有安全的居住環境,屏東縣政府決定針對中低收入老人,提供修繕住屋補助,只要符合條件、有修繕需求市民,都可向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屏東縣府針對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補助,希望老人能有安全、舒適的住所。(好房資料中心)

只要老人年滿六十五歲,在縣內設籍且實際居住的自有房屋,或列冊的獨居老人向他人租賃、借用的房屋,全都符合申請修繕條件。
社會處表示,每戶每年最高可補助4萬元,補助的項目包括屋頂防水、室內給水排水設施;地面樓梯衛浴廚房的修補汰舊和防滑措施、無障礙設施,以及其他必須性的設備修繕。
社會處舉例,今年80歲的黃奶奶,因住屋老舊加上行動不便,廁所、浴室早已損壞不堪使用,縣府透過修繕住屋補助,協助將破舊大門更換、門欄去除、改善牆壁漏水、窗戶和天花板更新,並在廁所加裝扶手和地板防滑,讓黃奶奶的居住環境更安全。
不過,社會處也提醒,申請修繕住屋補助的房屋,必須為有使用執照的合法建物,如建物無使用執照者,得檢附房屋座落土地的地籍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書和房屋現況照片,再向城鄉發展處建築管理科申請舊有合法房屋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