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白木屋食品公司楊梅兩家工廠,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逕行排放廢水,且排放口刻意設於水溝內,並用水泥加蓋規避檢測,1日遭環保局查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除限期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在未依規定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即逕行排放廢水,且排放口刻意設於水溝內,並用水泥加蓋,疑有規避檢測之嫌。環保局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告發處分,並依採樣水質檢測數據裁罰,最高可罰款60萬元。

環保局指出,近期密集接獲民眾向李家興和周玉琴議員陳情,並反映給環保局,對於楊梅市高青路段旁的東明溪,常有不明廢水排放,不但造成惡臭,也嚴重污染水質和環境。
議員指出,東明溪是楊梅地區農田灌溉的重要水源,廢水不但污染環境,影響民眾生活,更會影響農作物品質。環保局應全力稽查污染元凶,還給地方清新良好的環境品質。
環保局稽查科蒐集東明溪污染跡證,並針對上游可能造成污染的高風險事業逐一篩選過濾,繼27日查獲楊梅市佳豐餐飲公司及信德電子公司未經許可排放廢水,依水污染防治法重罰後。10月1日下午又查獲知名的白木屋食品楊梅廠、楊梅二廠,均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即逕行排放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白木屋食品公司位於楊梅幼獅擴大工業區內,係國內從事食品及飲料製造的知名企業,環保局稽查人員調閱其101年6至10月份用水資料,推斷該公司兩廠每日用水量分別高達55公噸和70公噸,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的列管事業。
環保局稽查人員除限期取得廢水排放許可,並令廠方未取得排放許可前不得排放廢水。否則除按次處罰,一年內有3次違反同一法條即可飭令停業或停工。
環保局表示,楊梅幼獅擴大工業區當初開發設立時,並未設置廢水集中處理廠,區內工廠需自行設置廢水處理設施,並向縣府申請取得排放許可才可排放事業廢水。但區內有部分老廠,隨著製程改變或產量增加,原有廢水處理設施已不能妥善處理廢水,或是將廠房轉賣換人經營後,部分原有廢水處理功能已不符合新廠需求,又不肯花錢更新廢水處理設備,而以偷排方式鋌而走險。
縣府環保局為導正工廠廢水偷排亂象,揪出害群之馬,保障合法經營的工廠,加強夜間及假日稽查強度,奉勸不肖廠商切勿心存僥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