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
財政部昨天表示,將根據大法官第七四五號解釋,在兩年內完成所得稅法修正,將定額扣除或核實申報薪資所得都納入考量。財政部說,全體薪資所得者、約五百四十萬戶,最慢二○二○年五月報稅時,即可適用。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扣除額的12.8萬天花板,最快2020年前修法完成(圖/好房資料中心)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說,未來所得稅申報維持定額扣稅、核實申報或定額扣除及核實申報雙軌並存。
大法官解釋認為目前所得稅申報採定額扣除有其必要性、合理性,宋秀玲解釋,採定額扣除對納稅人有利,但對部分薪資所得者,若實際成本費用高於定額扣除額,現行做法是「不許他減除」,大法官會議認為,這與執行業務所得間有失衡狀態,要財政部在兩年內做檢討並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