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許家寧/花蓮報導
7名登山客今年2月違規攀登管制山域日據八通關越嶺道,其中,蔡姓山友墜谷身亡,經花蓮縣消防局申請空勤總隊直升機吊掛遺體下山,花蓮縣政府經向空勤總隊詢問實際支出後,昨依《登山自治條例》對其他6人請求支付救援費用共92萬餘元,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創下全國首例。
花蓮境內百岳雲集,以往發生登山客未依規定申請「爬黑山」,遭遇摔傷、腳抽筋等意外,一通電話就請求警消救援,出動空勤直升機一趟僅燃料費就需數十萬元,引發民眾質疑爽搭直升機下山,搜救費用也落得「全民埋單」。
依《登山自治條例》發生山難的其餘6名山友需支付救援費用共92萬餘元。(示意圖非本新聞相關/好房網資料中心)
今年2月底,一團7人的登山隊,違規攀登管制山域日據八通關越嶺道,蔡姓山友行經馬沙布駐在所附近的崩壁不慎墜谷,被同團隊員尋獲時已無生命跡象,向花蓮縣消防局報案申請空勤總隊派遣直升機吊掛遺體下山。空勤總隊第一次因山區雲霧過濃吊掛失敗,翌日趁天晴才完成任務。
事後調查發現,登山客因自行變更路線,闖入未開放的山域步道導致遇難,17日先對每人各開出6000元罰單,並向違規登山客要求支付包含航空器相關油料及耗材等搜救費用共92萬餘元,除死者外,其餘6人每人需支付15萬3000餘元。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每年山難搜救任務頻傳,除浪費大量人物力,也讓人力吃緊的警消疲於奔命,徒增搜救人員風險,尤其出動直升機費用驚人,因此登山條例特別納入直升機搜救費用,希望藉此讓山友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