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介紹人協助買賣房屋,對方可能會意思一下,給予紅包當作心意,不過該包多少算合理?日前有民眾透露,鄰居介紹買房,事後被要求高額金額,一票網友紛紛看傻。
網友在《買房知識家 A你的Q》中討論,包紅包給買房介紹人,應該包多少金額較好?對此,有民眾分享真人真事,表示他有個鄰居,經由另一個鄰居(非仲介、代書)介紹買房,結果交屋後被要求4%介紹金!他聽聞後也覺得「真的什麼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有」。

一票人看完直呼太扯,「真敢要啊啊啊啊!」、「斷交!」、「私人應該事先講明介紹費,兩相情願,避免紛爭。他要4%,太貪了」。
針對紅包金額行情,網友認為「沒有一定要包多少,心意到就好」、「看自己的心意,低標請吃飯+紅包6000起,或明說達標的比例給多少皆可。總之看交情與彼此的默契,沒標準答案」;不過網友也提醒事後風險,「看這位朋友的幫忙程度,也依照您想要答謝的金額為主,通常是交屋後給,不然後續出了問題他又不用擔責任,這很現實」、「沒有發票抵稅,日後房子有問題找不到人處理,別因為省錢花更多冤枉錢!中人拿的不一定比仲介少」、「中人沒有發票也不合法,現在社會風氣不就是要合法嗎?」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表示,賣房子給中人(介紹人)紅包,對象除了是親友,還可能是鄰居或大樓管理員,這類行為通常都是私底下進行,加上沒有收據也不用課稅,長期經手獲利很可觀。而日前新竹就爆出透過中人買房反遭詐騙事件,受害者被騙高達千萬元,引起內政部地政司關注,依今年2月修正的《平均地權條例》之重罰不動產炒作等規定進行裁罰。
內政部地政司提醒,《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已明定地方政府可依非法從事仲介業務進行查處外,也可依照今年2月新修正《平均地權條例》之重罰不動產炒作規定,任何人不得以他人名義違規銷售,影響市場秩序,違反規定者,縣市政府可處以100萬元至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不動產交易棟數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