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吳敏菁/彰化報導
彰化縣和美老人互助會解散,進入清算財產階段,2700多名會員眼見繳納多年「棺材本」落空,奔走追討,已1200多人連署籌組自救會,8名律師也組成義務律師團,指出互助會與「保險制度」類似,卻未納管,要求完成相關立法,維護社會金融秩序。
彰化縣有13個老人互助會,彰化市、和美鎮都在無預警情況下說倒就倒,掀開「互助會」潘朵拉的盒子,牽動成千上萬家庭。彰化縣政府站在受害成員這邊,日前陪80歲老先生按鈴控告,繼彰化市互助會成員籌組自救會,和美鎮也展開連署。
和美老人互助會解散,成員連署籌組自救會,8名律師組成義務律師團,協助提供法律諮詢,並要求立法納管。(吳敏菁攝)
彰化縣議員賴清美說,老人互助戶無預警「清算」,會員數十年來繳2、30萬元,一下都飛了,得從制度面檢討,為何收取的款項沒健全的管理和監督機制。
律師王志平、許錫津、陳盈壽、陳銘傑、黃逸仁、楊宇倢、潘仲文與簡敬軒指出,《保險法》對經營「保險業務」有明確資格限制,「老人互助會」依入會規範所繳納之互助金,與保險制度十分類似,卻沒有完善管理制度,立法部門難辭立法怠惰之咎。
義務律師團表示,過去「老人互助會」倒閉,檢方多認為涉及《保險法》,非保險業經營保險業務並予起訴,院方審理則多認為不構成犯罪條件,司法實務歧見造成「老人互助會」無法可管,再不正視問題,這麼多人蒙受損失難道是「活該」?公平正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