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張庭甄/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2日表示,國內無新增確定病例,截至目前累計79951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78965例排除),其中455例確診,分別為364例境外移入,55例本土病例及36例敦睦艦隊。確診個案中7人死亡、440人解除隔離、8人住院隔離中。
指揮中心指出,考量香港、澳洲近期本土病例持續增加,且疫情維持上升趨勢,因此即日起將該2個國家/地區自「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之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移除。最新名單如下:
指揮中心表示,香港、澳門從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名單移除。圖/擷取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直播
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名單:紐西蘭、澳門、帛琉、斐濟、汶萊、越南、泰國、蒙古、不丹、寮國、柬埔寨、緬甸。
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名單:韓國、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斯里蘭卡。
指揮中心表示,因全球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國自今年3月19日實施邊境管制措施,限制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使部分國外病人無法來台而中斷治療。現考量國內疫情穩定,且醫療量能尚有餘裕,自今年8月1日起,除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國際醫療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提出來台就醫申請,衛福部將依醫療必要性、療程延續性及風險性等原則進行審查,協助海外人士來台接受醫療服務。
指揮中心說明,有來台就醫需求的外籍人士,可申請其配偶或3親等內親屬2人陪同,必要時得增加1位居住國的醫事人員或其他照護者隨行,所需文件、資料包含:醫療保險證明、檢疫切結書、入境健康證明(登機前三日內英文版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及收治醫療機構擬定之入境防疫計畫、醫療計畫書等,由醫療機構代申請人向衛福部提出入境就醫許可申請,申請人或醫療機構於取得衛福部同意函後,可赴相關機關(構)辦理特別入境許可。
指揮中心表示,經許可入境來臺就醫及其陪同者,需於旅客報到(check in)或登機時,向航空公司地勤人員出示登機前3日內英文版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並於航程期間全程配戴口罩;入境後應進行14天居家檢疫,並於檢疫期滿時配合採檢措施,檢驗結果為陰性者,始得至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但若有緊急醫療需求者,則可由收治醫療機構直接安排入住專責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經1次採檢結果為陰性後,接受醫療處置,於14天檢疫期間需比照COVID-19疑似個案進行照護。
另外,申請人在台期間的檢疫費、採檢費、醫療診治費用皆為自費,收治的醫療機構並應負責協助安排其必要的檢疫及採檢措施,包含防疫旅館住所、防疫交通接送及就醫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