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汙染可以交易。國內空汙管理出現重大變革,環保署上午預告訂定「高屏地區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計畫」草案,上路後,當地工廠如果空汙排放量超過核定量,就需向其他工廠購買汙染差額,一噸汙染費約二至三萬。
「高屏地區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計畫」草案預定農曆年前實施,當地工廠如果空汙排放量超過核定量,需向其他工廠購買差額,一噸汙染費約2~3萬。圖為龜山鄉華亞汽電廠的大煙囪。(報系資料照)

高屏地區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草案,民國88年就已公告,但業者反彈聲浪大,遲遲無法上路。經過15年溝通討論,終於克服難關實施,外界認為這是國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最重要的里程碑。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陳咸亨指出,高屏地區的固定汙染源以石化(林園工業區)、鋼鐵(中鋼)、電力(台電)為主,所排放的汙染量超過當地二分之一以上,總量管制上路後,環保署給予一年緩衝期,未來如空汙量超過標準,又未向其他工廠購買差額,最高將被罰100萬元。
陳咸亨指出,固定汙染源是這次總量管制重點,目前針對一定經濟規模的工廠制訂最大排放認可量,標準為過去七年中,其中一年最大排放量,在核定之後,工廠在排放空汙時,就必須符合認可量。
陳咸亨說,新制上路後,希望各廠房空汙減量,更新設備,舉例來說,原本廠房最大排放認可量為100公噸/年,經過改善,年空汙排放量僅剩60公噸,差額40公噸可以作為明年自用,也可賣給其他公司。
預定明年農曆年前實施,屆時當地各家一定規模的工廠,都將被核准最大排放認可量,一旦超標,就得向其他工廠購買汙染差額,推估一噸汙染費約二至三萬。
當地主管機關每個月或是各類空汙減量總額如果超過50公噸,就可公開拍賣,空汙嚴重的工廠就可參與競標。但為了抑制排放量,如欠一公噸,需購買1.2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