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黃琮淵/台北報導
比特幣、魷魚幣推陳出新,虛擬貨幣是否該納管,成為立法院昨日質詢焦點。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昨日明確地畫出底線,虛擬貨幣並非金融商品,只是一般的商品,除非是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STO),否則金管會也管不著,目前僅能對涉及洗錢防制的部分監管。
立法院財委會昨邀請中央銀行、金管會、財政部、經濟部和法務部等,就數位貨幣相關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不過相較於數位貨幣的艱澀難懂,立委們對近日行情暴漲的虛擬貨幣興趣較濃厚,紛紛登記發言。
對於虛擬貨幣發展情況,央行總裁楊金龍表示,虛擬貨幣有很多種,均被界定為風險性虛擬資產或商品,迄今不是支付工具,即使如薩爾瓦多宣布將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這是因為薩爾瓦多沒有國幣,情況特殊。
楊金龍重申,虛擬貨幣不是貨幣,屬於波動度很大的炒作商品,要注意風險,他認為台灣的虛擬通貨交易量占全球比重甚小,與實體經濟的連結度也不高,但在反洗錢和投資者保護等方面,可能衍生風險。
繼楊金龍定調「非貨幣」後,黃天牧也對虛擬貨幣監管表態。黃天牧說,虛擬貨幣不是金融商品,它就是一般商品,不屬金融業的高度監管範圍,金管會也不負責虛擬貨幣的業務發展和交易監管,但是會根據「現有規定給金管會的授權」,關注洗錢防制這塊。
對於立委質疑金管會「擺爛」,黃天牧不服氣地說,全世界對應否監理虛擬貨幣,都有不同看法,也很分歧,美國聯準會、英國央行都認同這是高度投資商品,金管會會持續觀察全球主管機關態度,絕沒有擺爛。
黃天牧強調,虛擬貨幣的相關交易透過金融機構,且都是實名制,金管會可以看得到,也能了解其洗錢防制有無確實執行,目前有2家證券型貨幣的交易平台前來申請,預計可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法遵聲明,另外6家還未提出申請。
在黃天牧表態後,立委也建議,若虛擬貨幣並非金融商品,而是一般商品,經濟部商業司應該正視這個問題,趕快把虛擬貨幣納管,尤其在相關行業分類上,要做明確定義。(相關新聞刊A6)